各部門、各校區:
為加強電動自行車電動三輪車火災防范工作,保護學院師生員工生命財產安全,維護校園及社會公共安全,根據北京市防火安全委員會《關于進一步壓實電動自行車電動三輪車使用火災防范責任的指導意見》,現就加強電動自行車電動三輪車火災防范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嚴格落實消防安全管理責任
1.黨委宣傳部負責通過多種形式開展電動自行車電動三輪車使用安全宣傳工作。
2.黨委學工部牽頭、各二級學院負責對學生開展電動自行車電動三輪車安全使用的教育培訓工作。
3.后勤管理處負責全校公共區域內電動自行車和電動三輪車安全檢查工作,嚴查師生員工使用無牌照、拼裝改裝車輛,以及校內違規停放充電行為,將職工電動自行車電動三輪車安全使用納入檢查、考核、評比等內容,及時通報批評違規使用個人。
4.各部門、各二級學院是各自師生員工和負責區域(房屋)電動自行車電動三輪車安全使用的管理責任主體,應安排安全員每周巡查責任區內有無電動自行車電動三輪車停放或充電現象,如有發現應立即要求責任人整改。
二、切實履行個人安全責任
1.個人是自身安全第一責任人,應依法嚴格履行“四禁止一規范”法定責任,即:禁止拼裝改裝電動自行車電動三輪車、加裝改裝或更換不符合國家標準蓄電池;禁止駕駛無牌、臨牌電動自行車上路行駛;禁止在共用走道、樓梯間、安全出口等公共區域,以及違規私拉電線、電纜為電動自行車電動三輪車充電;禁止電動自行車電動三輪車堵塞、占用建筑內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以及其他共用部位;規范有序停放電動自行車電動三輪車,并在指定充電場所充電。
2.因電動自行車電動三輪車火災對公眾或他人造成危害的,應依法承擔法律責任。
三、加強電動車火災常識宣傳教育
黨委宣傳部聯合后勤管理處要廣泛宣傳電動車安全存放充電常識,引導師生員工購買、使用符合標準的電動車。加強電動車火災防范常識和典型火災案例宣傳力度,強化警示宣傳,督促師生員工自覺遵守安全管理規定,不斷提升消防安全意識。
四、強化隱患排查和檢查考核
各部門、各二級學院要高度重視電動自行車安全使用管理工作,要將電動自行車電動三輪車使用火災防范工作納入安全生產和火災隱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范圍,以及各項安全工作會議,同時將其納入日常安全檢查事項,對工作成效突出的予以表揚,對工作不落實、履職不到位的個人予以通報批評,對造成重大影響或者人員傷亡的火災事故依法依規嚴肅追責問責。
